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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2022年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2-09-18  作者:  点击数:

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让梦起航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使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资助政策,现将我区2022年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告之如下:(青白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8-68936515)。

学校类别

资助项目

政策依据

资助对象

资助程序

资助标准

申请时间

学前教育

(1)教育资助满覆盖(减免保教费)

成府发〔2007〕33号

青教发〔2017〕27号

我市常住人口,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和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级别公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的在园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特困供养幼儿、持有残疾证的幼儿、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因疾病、意外灾害等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幼儿家长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认定评审-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备案。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在享受“三儿”资助标准后的差额部份,按照幼儿园收费标准再进行减免。

秋季9月15日之前完成申请。(对低保、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残疾幼儿、建档立卡幼儿,幼儿园直接先免收保教费,等审批后实施资助)

(2)“三儿”资助

成教办〔2013〕6号

青教发〔2016〕84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幼儿家长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认定评审-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备案。

500元/生.期

秋季学期9月 15 之前完成请,春季学期家长于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申请。

注意事项:

1、学生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注明申请资助项目,务必真实反应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交班主任。提出申请资助的幼儿和学生需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或家庭经济相关状况说明必须真实可信,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资助,将按上级相关管理制度,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并记录在案。

2、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学生或家长主动与就学校联系申报,按政策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校三级评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3、请各位家长及时办理好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并激活,以保障资助资金能及时发放。

青白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6893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