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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中心幼儿园消防安全告知及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2-03-3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季节的变换,空气日趋干燥,易燃物品增多,各种火灾事故频繁发生,为确保您的家庭安全和孩子的在校安全,我们结合当前实际,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隐患整治,同时不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希望你们能够积极配合,在家庭消防安全中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3.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家庭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5.家庭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熟悉逃生疏散路线、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6.室内装修、装饰不采用易燃材料。

7.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乱接电源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充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8.家里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时应与灶具保持1.5米,用完后应及时关闭总阀,并定期对连接软管用肥皂水进行检查,不乱倒残液,不将钢瓶倒置或加温使用。

9.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不得启用任何家用电器。

10.不要把报纸、杂志之类的可燃物放在炉子、加热器、暖气机等近旁。

11.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12.吸烟的家长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13.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14.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5.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是幼儿园与家长共同的心声,让我们携手共同为孩子创造平安快乐的成长环境!祝你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

(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烧荒、烧田梗地边草等;

(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远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